巢湖市犇山壹品花园前期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巢湖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巢湖市犇山壹品花园前期物业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4AMMWQ00110
2.项目名称:巢湖市犇山壹品花园前期物业服务
3.项目地点:巢湖市
4.项目单位:巢湖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771.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306.33平方米。项目规划有8栋住宅楼,层数为8、10层;1栋商业配套用房(配套用房包含物业管理用房、文化活动室、社区机构用房、养老服务设施、公共厕所、消防控制室)),层数为1层;另建设地下车库、配电房。具体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拟招一家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预算:70.00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招标第1包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
3.业绩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或在线修复审核通过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日至开标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hefei.gov.cn/);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7333255827。
(3)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8月12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2号开标室(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大门对面)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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