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连云港市云台中心幼儿园室内装修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12404030001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云台中心幼儿园室内装修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01240403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市云台中心幼儿园室内装修项目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4月29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连云港市云台中心幼儿园室内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云台中心幼儿园室内装修项目 已由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以 连景发复〔2024〕2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为 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云台中心幼儿园室内装修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云台街道樱桃谷新型农村社区内 。 2.1.2 建设规模: 对现有幼儿园建筑第一、二、三层进行装修,室内装修建筑总面积为4999平方米,其中一层1788.34平方米,二层1777.25平方米,三层1433.41平方米。包括15间教室、3间教师办公室、专用活动室、网络教室、会议室、财务室、多功能教室,男女卫生间、厨房间、备餐间、储藏间、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等用房和设备采购。 2.1.3 最高投标限价: 6857943.11元(其中暂列金额:540000.00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4 工期要求: 7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或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 2.2 招标范围: 连云港市云台中心幼儿园室内装修项目施工 ,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包含砖砌体拆除、门洞口拆除等;建筑工程:包含新建墙体、浇二次结构、抹灰等;装饰工程:包含地面地胶、瓷砖、木地板,墙面乳胶漆、瓷砖,吊顶天棚、木门等安装;安装工程:包含电气、给排水、弱电、空调、传菜梯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 资格 (在有效期内),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 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及连建发【2021】338 号,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二级注册建造师,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 ,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上述文件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均自负。如中标后被投诉该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且未解禁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人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续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招标人拒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8)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6 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7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须真实有效,开标前完成网上上传,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最终以上传的有效投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04 月 29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资格审查资料,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材料为: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证书;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5)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 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 ,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7)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8) 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诚信库中链接获取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8项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为准。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投标人相关资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含有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承诺书等原件应扫描上传于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处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 方法 7.1 评标入围方法: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 7 家和平均值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 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 [2017]1 号文、苏建招办 [2017]7 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 ABC 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选择 方法一 与 方法二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 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 K2值取为92% 。 Q1 、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 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投标保证金: 壹拾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其他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 A 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锁(连云港办事点):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联系方式项目使用单位: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 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 代理机构: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6号 云善路-28号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闫工 联系 人: 李工 电 话: 0518-81588893 电 话: 0518-8159192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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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连云港市云台中心幼儿园室内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云台中心幼儿园室内装修项目 已由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以 连景发复〔2024〕2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为 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云台中心幼儿园室内装修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云台街道樱桃谷新型农村社区内 。 2.1.2 建设规模: 对现有幼儿园建筑第一、二、三层进行装修,室内装修建筑总面积为4999平方米,其中一层1788.34平方米,二层1777.25平方米,三层1433.41平方米。包括15间教室、3间教师办公室、专用活动室、网络教室、会议室、财务室、多功能教室,男女卫生间、厨房间、备餐间、储藏间、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等用房和设备采购。 2.1.3 最高投标限价: 6857943.11元(其中暂列金额:540000.00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4 工期要求: 7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或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 2.2 招标范围: 连云港市云台中心幼儿园室内装修项目施工 ,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包含砖砌体拆除、门洞口拆除等;建筑工程:包含新建墙体、浇二次结构、抹灰等;装饰工程:包含地面地胶、瓷砖、木地板,墙面乳胶漆、瓷砖,吊顶天棚、木门等安装;安装工程:包含电气、给排水、弱电、空调、传菜梯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 资格 (在有效期内),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 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及连建发【2021】338 号,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二级注册建造师,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 ,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上述文件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均自负。如中标后被投诉该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且未解禁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人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续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招标人拒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8)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6 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7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须真实有效,开标前完成网上上传,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最终以上传的有效投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04 月 29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资格审查资料,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材料为: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证书;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5)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 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 ,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7)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8) 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诚信库中链接获取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8项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为准。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投标人相关资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含有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承诺书等原件应扫描上传于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处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 方法 7.1 评标入围方法: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 7 家和平均值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 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 [2017]1 号文、苏建招办 [2017]7 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 ABC 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选择 方法一 与 方法二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 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 K2值取为92% 。 Q1 、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 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投标保证金: 壹拾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其他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 A 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锁(连云港办事点):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联系方式项目使用单位: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 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 代理机构: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6号 云善路-28号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闫工 联系 人: 李工 电 话: 0518-81588893 电 话: 0518-8159192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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