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及时掌握社会面上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督促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改正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我大队认真开展了2023年度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现将监督抽查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我大队共抽查单位1242家次,其中检查消防重点单位170家次,非重点单位1072家次,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16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办理处罚案件207起,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7份,处罚金额共171.425万元,责令三停19家,临时查封12家。
二、抽样性检查的重点、主要内容
(一)抽查的重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歌舞娱乐、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区级以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三合一场所。
(二)抽查的主要内容:单位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情况、是否办理消防相关手续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完好情况、建筑内是否存在多合一隐患情况、电器线路敷设情况、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监督抽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单位出现防火间距被占用以及消火栓被遮挡情况严重,没有意识到隐含所存在的危险性;
2.一些小单位、小场所对于电器线路管理方面的知识不强,未经穿管随意敷设,导致火灾隐患的存在;
3.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大部分企、事业单位主要体现在灭火器过期或未充装;
4.未经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开业现象仍有存在;
5.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现象普遍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有效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深入排查火灾隐患。我大队将在全面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全区范围内的所有重点单位,确保重大火灾隐患一个不留。积极开展社会单位人员培训,加强各单位负责人、管理人的火灾隐患意识,加强防范,进一步打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遏制隐患回潮。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限期整改。
(二)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自觉践行依法行政。继续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职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定时、定质、定量的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努力做到人性化服务、透明化服务、阳光式服务,解放思想、增效提速,打造规范执法、廉政执法的消防执法新形象。继续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本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以公正、公平为尺度,对违反消防法规的各种行为以及事故责任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决不姑息迁就。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强化廉政执法和办事效能,促进与群众和谐关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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