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建设项目—消防物资采购项目(四次)
询比采购公告
浦城县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建设项目—消防物资采购项目(四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浦城县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建设项目—消防物资采购项目(四次)
1.2 采购人: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1.3釆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消防救援工作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对消防救援能力进行提升有利于进一步守扩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本次浦城县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建设项目—消防物资采购项目(四次)主要内容为泡沫水罐消防车采购。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原装正品行货,包装标示完整。如包装不完整、标示不齐,修改、撕毁,进货渠道不明,质量不达标,招标人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货物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若遇本项目相关标准遇国家重新修订,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执行。泡沫水罐消防车采购招标控制价为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 采购范围: 泡沫水罐消防车一台。本项目合同金额包含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设备采购、交货及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至验收所涉及的直接间接费用,还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制造、税金、包装、运输、装卸、人工搬运、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检验、保修、场地恢复、维保及设备就位、因安装产生的卫生清理等一切相关费用。还包括为实现本项目各项功能应当具备而招标文件未能列出的工艺环节、配件或材料,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等伴随服务 。
2.2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60天内交货
2.3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达到国家行业标准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
(2)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近年中任意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业绩要求: 不要求
(4)信誉要求: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24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获取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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