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贡县ZGGY202400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左自然资挂【2024】0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拟对左贡县旺达镇麻科村(编号ZGGY202400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制定以下租赁方案。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拟租赁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1.拟租赁地块位于左贡县旺达镇麻科村,编号为ZGGY2024003。(四至环境详见附图)
2.规划要求: (1)建筑退线:临主干路以公路路基后退5米。 (2)需按照《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修建人防设施。 (3)建筑风格以规划部门要求为准;建筑时消防、环保及其配套设施要一并考虑。 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单位、公司、企事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租赁方案或法律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为确保参与该租赁土地开发的企业有足够实力开发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入运营,参与竞买企业要以固定资产或在共同监管专项账户内打入保证金(可用于项目建设)作为抵押担保物与左贡县相关部门签订抵押担保合同。 2.该租赁土地作为工业用地,参与竞买企业要在竞买前到左贡县相关部门投资报备,提供该租赁土地建设项目开发可研报告和企业相关资料,并获得相关部门认可同意。 3.该租赁土地作为工业用地,参与竞买企业要提前与左贡县签订招商引资合作协议,并认同左贡县提出的该项目投资强度、建设标准等要求,相关协议在取得该租赁土地后即刻生效。 4、左贡县自然资源局、西藏三发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对挂牌租赁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开发建设时间 竞得者竞得人需在取得租赁土地使用权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开发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宗地的起挂价、加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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