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中心渔港项目特许经营已由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中心渔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核意见的函(秦发改函[2024]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标特许经营者和政府出资代表出资以及项目公司融资 ,出资比例为 98%、2% ,招标人为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昌黎县滦河口自然保护区外围的北侧海域,塔子口渔船停泊点的东侧,海上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区域的西侧。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疏浚工程、码头泊位工程、块石堤拆除、防波堤工程、船台区域平台、渔港交易区域平台、渔港管理区域平台、斜坡滑道台、房建工程、装卸工艺、导助航设施、码头配套给排水及消防、码头配套电气、码头配套通信控制、环保工程、大型临时工程等。 2.1.3特许经营期限: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中心渔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经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获得昌黎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中心渔港项目特许经营的项目实施机构。 暂定特许经营期限为最高40年,包括建设期2.5年和运营期37.5年,最终以中标结果为准。 2.1.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投资估算为119485.64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即23897.13万元,由中标特许经营者和政府出资人代表按照98∶2共同承担,即特许经营者出资23419.19万元,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477.94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 2.1.5项目公司: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签署初步协议,约定其在初步协议签署后7日内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本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4000万元(暂定),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实缴占比为2%(暂定),社会资本方实缴占比为98%(暂定)。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股东各方缴纳到位。 2.1.6投资回报: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项目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为向使用渔港码头的各类渔船收取的停泊看护费、水产品交易服务费、渔船维修费、渔船上坞费、装卸费、加油收入和加冰收入。
2.2招标范围:在特许经营期限和区域内,昌黎县人民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中心渔港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项目公司向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单位移交其对本项目的所有资产和权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投融资能力:投标人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的投融资能力,承诺投入本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3419.19万元;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时间少于1年的,提供其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0月的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评标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4 09:00 至 2024-10-3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311-66187855。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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