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光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消防系统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6242411141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光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消防系统改造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光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光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路18号;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建省光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消防系统改造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2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满足大院用地面积5156.5平方米。1#科研大楼高度24米,面积5030.5m2;2#光电大楼高度18.9米,面积2506.8m2。改造提升有利于提高抵御火灾能力,营造大院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1#科研大楼和2#光电大楼室内消火栓系统,屋面消防给水系统,水泵房水池的消防改造系统,消防控制室改造,水泵房、主楼、附属楼至消控室的消防配线,泵房及消控室的强电配电系统。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相关
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业绩要求:/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禁止列入信用中国受惩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法人参加投标。
3.10.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11.投标人在近三年来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重大处罚的不良记录。
3.12.投标人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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