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广佛区域敬老院水电改造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复(平发改社会〔2024〕50号)并核准(平发改招标核字〔2024〕3号),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利县广佛区域敬老院水电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MRJT-ZC-2024016
3.建设内容:改造面积约2438.66平方米。新建消防储水池1座、水泵房1个;改造消防控制室1个、发电机房1个;安装稳压设备、消防管道、室内烟感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及室外消防栓,更换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建设地点:广佛镇香河村。
5.建设工期:9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根据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书(平发改招标核字〔2024〕3号文件),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项目概算总投资177.00万元(本次招标工程概算金额为177.00万元,招标金额最终以最高限价金额为准)。
7.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证书C证);
(5)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证明等);社会保险证明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且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库中可查询;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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